一、目 的:奖励德行优良,服务热心及守法、爱校之优秀学生,并藉由公开表扬,形塑青年行为典范,建立校园良好风气。
二、指导单位:宜兰县政府、宜兰县议会、救国团总团部
三、主办单位:救国团宜兰县团务指导委员会
四、协办单位:宜兰县各高中职校及国中
五、表扬日期:暂订113年3月29日(星期五)
六、表扬方式:于本县各界庆祝青年节活动中隆重表扬。
七、遴选标准:各中等学校在校学生品学兼优,具有下列优良事蹟之一,足资学生楷模者:
(一)代表学校参加各项竞赛,屡获佳绩,有具体事实者。
(二)担任校内班级、社团干部推广社团活动,有具体贡献者。
(三)崇法守纪、友爱同学,有具体事实,足资表扬者。
(四)刻苦耐劳、纯朴勤奋、热心服务,堪为青年表率者。
(五)具有其他优良德行与杰出表现,足堪青年楷模者。
八、遴选方式:
各中等学校得依据本要点,遴选学校优秀青年乙名(高、国中,日、夜间部可分别遴选)并于113年3月1日(星期五)前将遴荐表(如附件一)纸本及电子档汇送救国团宜兰县团委会-活动组 魏婉如小姐收件审查,逾期视同放弃推荐。
九、附则:
(一)本要点若有未尽事宜,得适时补充修正之。
(二)表扬大会暂订于113年3月29日(星期五)举行,敬请 预留时间亲自出席受奖(大会确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本要点及推荐表可至救国团宜兰县团委会官网下载专区下载(http://ilntc.cyc.org.tw/downlo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