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造梦•公益领航
115年社会团务义工「公益服务短影音(限时动态)」比赛
实施办法
一、活动主题:
请各县市参赛义工伙伴发挥想像力,拍出属于自己的创意影片,运用短影音记录本团公益、教育、服务、健康、永续五大志业,彰显本团的公益价值与义工在社会各角落从事公益服务活动的身影,点亮社会关怀的善行义举。透过网路连结,突显本团的各项公益服务工作内涵,快速精准行销救国团公益服务的人和事,让善的循环无远弗届。
二、主办单位:救国团总团部
三、承办单位:本团各县市团委会
四、参赛单位:各县市社会团务基层组织(含乡镇市区团委会、工商青年社会服务队及真善美联谊会)
五、评审办法:
(一)第一阶段:各县市团委会敦聘3至5名社会贤达及公正专业人士代表组成审查委员会,针对所属基层组织比赛影片评选后遴选出3部影片,于8月31日(星期一)前送总团部参加第二阶段全国评选。
(二)第二阶段:由总团部邀请专家、学者、义工代表、社会贤达及总团部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并由总团部社会处处长担任召集人,就各县市团委会所送入围影片进行评选。
(三)成果发表(得奖影片放映)暨颁奖:配合于10月31日总团部办理团庆大会中播映并颁奖。
六、评选内容:
请发挥想像力,规划拍摄主题,分段入镜,可辅以音乐的节奏,剧情的铺排演绎,表演元素,新奇的点子,快速而精准的传递讯息,拍摄独特性的作品,吸引观看者的目光。比赛以「公益服务身影」或「公益服务故事」为主题,每部影片限单一主题,就下列选项二择一,做为创作题材。
(一)公益服务身影:人物速写,以短影音记录义工伙伴从事公益服务的身影,可以速写一个人、一家人或一群人,温暖感动的瞬间,突显义工无私奉献的服务精神,散播爱的种籽。
(二)公益服务故事:以短影音报导公益活动的亮点,服务团队规划公益服务活动发想、冲突、协调、合作的过程,义工伙伴默默投入,行善不遗余力,与人为善,营造一个温馨祥和的社会。
七、评分标准:
(一)传达主题内容(作品主题强化本团公益精神契合度):佔30%。
(二)故事性及结构(企划、影片故事情节是否具吸引力与张力):佔50%。
(三)影音效果技术(拍摄技巧、软体剪辑、美感):佔20%。
八、展现方式:
(一)长度:30秒-60秒(1分钟以内)。
(二)格式:请以直式拍摄,解析度1080p画质格式以上的影片格式呈现,档案类型限以MP4格式储存。
(三)影片字幕:影片若有对白或旁白,必须提供中文字幕word档。
(四)可自行运用手机、数位相机、DV摄影机等器材拍摄影像。
(五)不限使用各种影片剪辑软体来制作短影音(限时动态)。
九、报名方式:
(一)请参赛队伍就活动主题方向「公益服务身影」、「公益服务故事」二择一,得自订子题,拍摄一部1分钟(60秒)以内的短影音,并填妥报名表,于徵选收件期限内,寄送各县市团委会进行初评。
(二)请各县市团委会于8月31日(星期一)前将初评后入围之影片3部上传至YouTube网站,并请县市团委会同仁上传至https://sfv.cyc.org.tw/活动典藏/115年公益服务短影音比赛资料夹,参加第二阶段评审。
(三)上传至YouTube之影片尺寸至少解析度1080p画质格式。
(四)上传YouTube 影片时请务必依下列规定填写欄位:
1.标题:青春造梦•公益领航-作品名称。
2.标籤:○○○团委会/真善美联谊会/工商青年社会服务队-作品名称。
3.隐私权设定:不公开。
4.類别:人物与网志。
5.作品档案命名格式:參赛者名称-作品名称。(例如:基隆市团委会-公益服务身影-作品名称.MP4、云林县团委会-公益服务故事-作品名称.MP4)。
6.如需要版权音乐,各县市团委会可由云端资料库选择下载(pic.cyc.org.tw),提供参赛者使用,未来影片可以公开播放,提升影音视觉、听觉效果。
(五)上传 https://sfv.cyc.org.tw/ 云端资料库,需检附以下资料:
1.报名表与着作财产权让与同意书扫描档(pdf或jpg格式皆可)。
2.参赛作品影片档。
3.未符合影片格式(直式、解析度1080p以上、副档名mp4)或缺少报名表、同意书,先行淘汰。
十、获奖与表扬:
(一)年度最佳代表作:取1组,颁发奖状乙只、奖金新台币12,000元。
(二)最佳作品奖:含最佳摄影奖、最佳剧情奖、最佳创意奖、最佳剪接奖及最佳音效奖等5奖项,各取1组,颁发奖状乙只、奖金新台币8,000元。
(三)评审团特别奖:6组,颁发奖状乙只、奖金新台币5,000元。
(四)参赛获年度最佳代表作及最佳作品奖影片作品适时配合团庆表扬大会播放。获奖作品将上传本团官网及脸书,得奖名单公布于团务通讯,以资鼓励。
十一、注意事项:
(一)本比赛主要目的在记录义工从事公益服务成果与心得,参赛作品需为义工实际参与拍摄而成,禁止使用AI合成制作图像,若有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二)參赛者应为本团义工,尊重他人智慧财产权及创意,不得抄袭、盗用、剽窃他人作品或侵害他人权利,违者将取消參赛资格,不得再參与本活动,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获奖后始发现者,应返还所发奖金及奖状。
(三)參赛作品之配乐应取得授权,可用手机APP影音制作套装音乐、YouTube免费音乐库、创用cc免费音乐(Creative Commons License),或使用本团购买之版权配乐,如未经授权,将取消参赛资格。
(四)參赛作品应取得被拍摄者之肖像权授权使用同意书。
(五)參赛作品不得曾经出现在各類竞赛中或曾为获奖作品。
(六)參赛作品档案一经报名完成后,恕不退还作品及相关资料,若有需要,请參赛者自行留存备份。
(七)參赛者同意将着作财产权让与本团永久使用,作为公益活动发布。
(八)主办单位保留随时得终止或变更本活动办法、奖项及审核获奖资格等相关活动内容之权利。
(九)请详实填写报名资料,不得冒名參赛或违反參赛资格,经查证属实,取消比赛资格;若已領取奖金、奖狀,主办单位将予追回,并取消获奖资格。
(十)主办单位对參赛作品有审查权,若不符合本比赛之规定,经查证属实,将取消參赛与得奖资格。
(十一)本次比赛请每单位提供3部作品,请务必足额报名参赛;为求公平,
每单位参赛作品亦以3部为限。
十二、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将另行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