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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宜兰县高国中小学生作文比赛-「日日读册」

112年宜兰县高国中小学生作文比赛 实施办法

一.主题:「日日读册」

二.目的:

(一) 为增进青年学子对作文之兴趣,以及培养阅读之习惯与态度,提高文艺气息,举办宜兰县高国中小学生作文比赛,提升青年学子对写作之能力。

(二) 藉此加强学生之语文教育,深耕在地文化素养,蕴育人才培养,激发学生语文潜力,营造书香气息。

(三) 112年以「日日读册」为主题,鼓励学生努力逐梦,保持学习向上的毅力,积极参与社会服务工作,藉由实际行动,表达对社会关怀、关心,书写出理想与愿景,共同塑造一个清新、干净、自然之祥和社会。

三.指导单位:宜兰县政府、救国团总团部

四.主办单位:救国团宜兰县团委会

五.协办单位:宜兰县议员黄琤婷服务处、宜兰县议员庄淑如服务处、国立宜兰高级中学、宜兰县各高中职国中小学校、宜兰县工商青年社会服务队

六.评审方式:

(一) 聘请国内专家学者及国文教师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之。

(二) 作品如均未达水准,得由决选评审委员决定从缺,或不足额入选。

(三) 主办单位得依实际收件情形调整评选作业方式。

(四) 作品不符本比赛规格、参赛者身分不符规定、伪造资格证明、字迹(体)潦草或模煳、辨识困难者及各项报名资料不齐者,作品将不予评审。

(五) 得奖名单112年10月6日(星期五)前于宜兰县救国团官网公告揭晓之,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七.比赛时间:112年9月24日(星期日)上午8时至12时。

八.比赛地点:国立宜兰高级中学 (260宜兰县宜兰市復兴路三段8号)。

九.活动对象: 宜兰县各公私立国小中、高年级、国中、高中(职)学生。

十.比赛组别:

(一)  散文组:高中组、国中组、国小高年级组(三组)。

(二)  新诗组:高中组、国中组(二组)。

十一.比赛方式:採取现场写作方式进行,须以中文撰写,惟专有名词或试题有特殊要求者不在此限,务必使用黑色或蓝色原子笔、钢笔书写,

 

 

时      间

流      程

备      註

07:00~08:00

预备时间

试场准备

08:00~08:20

考生报到、体温量测

高中散文组

国中散文组

08:20~08:30

考场规则宣读

08:30~10:00

比赛(1.5小时)

10:00~10:30

试场整理

 

10:30~10:50

考生报到、体温量测

高中新诗组

国中新诗组

国小高年级散文组

10:50~11:00

考场规则宣读

11:00~12:00

比赛(1小时)

12:00~13:00

场地復原

 

 

十二.奖    励:散文类分高中、国中及国小高年级三组;新诗类分高中及国中两组,总计两类别共五组,每组名次分为优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佳作奖各1名,每组共4名,总计20名,入选则视状况而定。

 

              奖项

   组别

优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佳作奖

入选

高中(职)组散文

2,000

1,500

1,000

800

奖状

国中组散文

2,000

1,500

1,000

800

奖状

国小高年级组散文

1,500

1,000

800

500

奖状

高中(职)组新诗

1,500

1,000

800

500

奖状

国中组新诗

1,500

1,000

800

500

奖状

总 合 计

22,000

 

十三.参加办法:

  1. 报名日期:自即起至9月20(星期三)止。

(二) 相关办法及报名表电子档,欢迎至救国团宜兰县团委会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下载网址: http://ilntc.cyc.org.tw/download)

(三) 国中及高中(职)之散文组与新诗组可择一参加或两组皆报名参加,请于报名表上「参加组别」栏位勾选。

(四) 报名表收件方式及地点:

(1)纸本报名:报名表填妥后请印出纸本,于平日上班时间(08:30~17:30)送或传真(03-9324909)至救国团宜兰县团委会服务台收(宜兰市民权新路102号)。

(2)传真报名:报名表填妥后请印出纸本,传真(03-9324909)至救国团宜兰县团委会,传真完成后亦请致电确认,相关报名资料是否齐全与收到。

(3)电子邮件:报名表请用电子档格式填妥,寄至电子邮件信箱:s210510@cyc.tw 曾贵麟先生收,(邮件标题请註明 单位/学校/个人 报名112年宜兰县作文比赛 高中(职)/国中/国小高年级散文/新诗组」),寄送完成后亦请来致电承办人,确认相关报名资料是否齐全与收到。

(3)承 办 人:活动组 曾贵麟先生         电子邮件:s210510@cyc.tw

             电话:03-9353411转分机23     传真电话:03-9324909

十四. 参加要项:

(一) 本活动分别取优胜数名,暂订假中兴文创园区办理颁奖,颁发奖金(或等值礼券)及奖状以资鼓励。

(二) 报名时,务必填写就读姓名、学校年级、出生年月日、地址、联络电话。

(三) 所有参赛者作品不论入选与否概不退件。

(四) 得奖作品着作权归主办单位保有与运用,主办单位不需因此支付任何费用,得奖作品刊登于活动官网,并择优刊登于「兰阳青年」期刊或「艺文兰阳」脸书网站。

(五) 得奖作品如有抄袭或侵害他人着作权者,主办单位除得取消得奖资格、追回奖金及奖状外,损害第三人权利者,由作者自行负责,概与主办单位无涉。若因参赛者言行或其作品致主办单位名誉受损,主办单位得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 本活动报名者之个人资料依据「个人资料保护法」及相关规定办理,所蒐集的个人资料仅限于本作文比赛行政流程等相关作业使用,除非经当事人同意,不会将个人资料作他使用。

(七) 参赛者视为认同本徵文办法,报名时已详读所有规定。

十五.经费来源: 由宜兰县政府补助,不足处由主办单位筹措支应之。

十六.附则: 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适时修订补充后公告之。

112宜兰县作文比赛实施办法0822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