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 旨:慶祝中華民國115年青年節,特辦理社會優秀青年遴選及表揚活動,藉資表揚其優良德行及傑出事蹟,以為社會大眾學習楷模,鼓勵青年奮發向上,報效國家。
二、主辦單位:救國團總團部、宜蘭縣政府、宜蘭縣議會及本縣各界(機關、學校、社團)
三、承辦單位:救國團宜蘭縣團委會。
四、遴選方式:由宜蘭縣青年節籌備會(暫由宜蘭縣救國團擔任召集單位)分函各界機關、社團及公私部門推薦社會優秀青年候選人,並由宜蘭縣救國團聘請當地公正賢達人士3至5人負責評選審查及選出代表至中央表揚等事宜。
遴選條件:縣市所評選之社會優秀青年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年齡在18歲以上,45歲以下之非在學青年(出生日期在民國70年元月1日以後,民國96年12月31日以前)。
(二)品德才能足為青年楷模。
(三)有具體優良事蹟。
(四)符合職業代表性。
六、表揚方式:
(一)除就當選之社會優秀青年推薦乙名(推薦表如附件)代表接受全國表揚外,其餘於本縣青年節慶祝活動中隆重表揚。
(二)歷年來曾接受該項表揚者,請勿再重複推薦。
七、附 則:
(一)請提供代表接受全國表揚者以下資料:
1.推薦表之具體優良事蹟欄,請簡介其優良德行、傑出成就之奮鬥經過及對社會國家之貢獻(150-200字),以供主辦單位或媒體報導参考。
2.自傳1篇(A4、16號字、橫式打字,1200字為限)。
3.需備妥良民證。(請向縣(市)政府警察局申請個人良民證(有無刑案紀錄之證明))。
4.大頭照1張及生活照(請儘量提供與得獎優良事蹟相關之照片)2張之電子檔,以供表揚活動簡介使用。
(二)社會優秀青年代表推薦表請於115年1月25日前寄(送)本會服務組長魏婉如彙辦。
(三)本實施要點如有未盡事宜得適時修訂之。
實施要點及推薦表檔案下載
115年青年節社會優秀青年表揚實施要點及推薦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