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造夢•公益領航
115年社會團務義工「公益服務短影音(限時動態)」比賽
實施辦法
一、活動主題:
請各縣市參賽義工伙伴發揮想像力,拍出屬於自己的創意影片,運用短影音記錄本團公益、教育、服務、健康、永續五大志業,彰顯本團的公益價值與義工在社會各角落從事公益服務活動的身影,點亮社會關懷的善行義舉。透過網路連結,突顯本團的各項公益服務工作內涵,快速精準行銷救國團公益服務的人和事,讓善的循環無遠弗屆。
二、主辦單位:救國團總團部
三、承辦單位:本團各縣市團委會
四、參賽單位:各縣市社會團務基層組織(含鄉鎮市區團委會、工商青年社會服務隊及真善美聯誼會)
五、評審辦法:
(一)第一階段:各縣市團委會敦聘3至5名社會賢達及公正專業人士代表組成審查委員會,針對所屬基層組織比賽影片評選後遴選出3部影片,於8月31日(星期一)前送總團部參加第二階段全國評選。
(二)第二階段:由總團部邀請專家、學者、義工代表、社會賢達及總團部代表組成評審委員會,並由總團部社會處處長擔任召集人,就各縣市團委會所送入圍影片進行評選。
(三)成果發表(得獎影片放映)暨頒獎:配合於10月31日總團部辦理團慶大會中播映並頒獎。
六、評選內容:
請發揮想像力,規劃拍攝主題,分段入鏡,可輔以音樂的節奏,劇情的鋪排演繹,表演元素,新奇的點子,快速而精準的傳遞訊息,拍攝獨特性的作品,吸引觀看者的目光。比賽以「公益服務身影」或「公益服務故事」為主題,每部影片限單一主題,就下列選項二擇一,做為創作題材。
(一)公益服務身影:人物速寫,以短影音記錄義工伙伴從事公益服務的身影,可以速寫一個人、一家人或一群人,溫暖感動的瞬間,突顯義工無私奉獻的服務精神,散播愛的種籽。
(二)公益服務故事:以短影音報導公益活動的亮點,服務團隊規劃公益服務活動發想、衝突、協調、合作的過程,義工伙伴默默投入,行善不遺餘力,與人為善,營造一個溫馨祥和的社會。
七、評分標準:
(一)傳達主題內容(作品主題強化本團公益精神契合度):佔30%。
(二)故事性及結構(企劃、影片故事情節是否具吸引力與張力):佔50%。
(三)影音效果技術(拍攝技巧、軟體剪輯、美感):佔20%。
八、展現方式:
(一)長度:30秒-60秒(1分鐘以內)。
(二)格式:請以直式拍攝,解析度1080p畫質格式以上的影片格式呈現,檔案類型限以MP4格式儲存。
(三)影片字幕:影片若有對白或旁白,必須提供中文字幕word檔。
(四)可自行運用手機、數位相機、DV攝影機等器材拍攝影像。
(五)不限使用各種影片剪輯軟體來製作短影音(限時動態)。
九、報名方式:
(一)請參賽隊伍就活動主題方向「公益服務身影」、「公益服務故事」二擇一,得自訂子題,拍攝一部1分鐘(60秒)以內的短影音,並填妥報名表,於徵選收件期限內,寄送各縣市團委會進行初評。
(二)請各縣市團委會於8月31日(星期一)前將初評後入圍之影片3部上傳至YouTube網站,並請縣市團委會同仁上傳至https://sfv.cyc.org.tw/活動典藏/115年公益服務短影音比賽資料夾,參加第二階段評審。
(三)上傳至YouTube之影片尺寸至少解析度1080p畫質格式。
(四)上傳YouTube 影片時請務必依下列規定填寫欄位:
1.標題:青春造夢•公益領航-作品名稱。
2.標籤:○○○團委會/真善美聯誼會/工商青年社會服務隊-作品名稱。
3.隱私權設定:不公開。
4.類別:人物與網誌。
5.作品檔案命名格式:參賽者名稱-作品名稱。(例如:基隆市團委會-公益服務身影-作品名稱.MP4、雲林縣團委會-公益服務故事-作品名稱.MP4)。
6.如需要版權音樂,各縣市團委會可由雲端資料庫選擇下載(pic.cyc.org.tw),提供參賽者使用,未來影片可以公開播放,提升影音視覺、聽覺效果。
(五)上傳 https://sfv.cyc.org.tw/ 雲端資料庫,需檢附以下資料:
1.報名表與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掃描檔(pdf或jpg格式皆可)。
2.參賽作品影片檔。
3.未符合影片格式(直式、解析度1080p以上、副檔名mp4)或缺少報名表、同意書,先行淘汰。
十、獲獎與表揚:
(一)年度最佳代表作:取1組,頒發獎狀乙只、獎金新台幣12,000元。
(二)最佳作品獎:含最佳攝影獎、最佳劇情獎、最佳創意獎、最佳剪接獎及最佳音效獎等5獎項,各取1組,頒發獎狀乙只、獎金新台幣8,000元。
(三)評審團特別獎:6組,頒發獎狀乙只、獎金新台幣5,000元。
(四)參賽獲年度最佳代表作及最佳作品獎影片作品適時配合團慶表揚大會播放。獲獎作品將上傳本團官網及臉書,得獎名單公布於團務通訊,以資鼓勵。
十一、注意事項:
(一)本比賽主要目的在記錄義工從事公益服務成果與心得,參賽作品需為義工實際參與拍攝而成,禁止使用AI合成製作圖像,若有發現取消參賽資格。
(二)參賽者應為本團義工,尊重他人智慧財產權及創意,不得抄襲、盜用、剽竊他人作品或侵害他人權利,違者將取消參賽資格,不得再參與本活動,並自負一切法律責任。獲獎後始發現者,應返還所發獎金及獎狀。
(三)參賽作品之配樂應取得授權,可用手機APP影音製作套裝音樂、YouTube免費音樂庫、創用cc免費音樂(Creative Commons License),或使用本團購買之版權配樂,如未經授權,將取消參賽資格。
(四)參賽作品應取得被拍攝者之肖像權授權使用同意書。
(五)參賽作品不得曾經出現在各類競賽中或曾為獲獎作品。
(六)參賽作品檔案一經報名完成後,恕不退還作品及相關資料,若有需要,請參賽者自行留存備份。
(七)參賽者同意將著作財產權讓與本團永久使用,作為公益活動發布。
(八)主辦單位保留隨時得終止或變更本活動辦法、獎項及審核獲獎資格等相關活動內容之權利。
(九)請詳實填寫報名資料,不得冒名參賽或違反參賽資格,經查證屬實,取消比賽資格;若已領取獎金、獎狀,主辦單位將予追回,並取消獲獎資格。
(十)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有審查權,若不符合本比賽之規定,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參賽與得獎資格。
(十一)本次比賽請每單位提供3部作品,請務必足額報名參賽;為求公平,
每單位參賽作品亦以3部為限。
十二、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將另行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