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宜蘭縣高國中小學生作文比賽 實施辦法
一.主題:「日日讀冊」
二.目的:
(一) 為增進青年學子對作文之興趣,以及培養閱讀之習慣與態度,提高文藝氣息,舉辦宜蘭縣高國中小學生作文比賽,提升青年學子對寫作之能力。
(二) 藉此加強學生之語文教育,深耕在地文化素養,蘊育人才培養,激發學生語文潛力,營造書香氣息。
(三) 112年以「日日讀冊」為主題,鼓勵學生努力逐夢,保持學習向上的毅力,積極參與社會服務工作,藉由實際行動,表達對社會關懷、關心,書寫出理想與願景,共同塑造一個清新、乾淨、自然之祥和社會。
三.指導單位:宜蘭縣政府、救國團總團部
四.主辦單位:救國團宜蘭縣團委會
五.協辦單位:宜蘭縣議員黃琤婷服務處、宜蘭縣議員莊淑如服務處、國立宜蘭高級中學、宜蘭縣各高中職國中小學校、宜蘭縣工商青年社會服務隊
六.評審方式:
(一) 聘請國內專家學者及國文教師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之。
(二) 作品如均未達水準,得由決選評審委員決定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三) 主辦單位得依實際收件情形調整評選作業方式。
(四) 作品不符本比賽規格、參賽者身分不符規定、偽造資格證明、字跡(體)潦草或模糊、辨識困難者及各項報名資料不齊者,作品將不予評審。
(五) 得獎名單112年10月6日(星期五)前於宜蘭縣救國團官網公告揭曉之,時間及地點另行公告。
七.比賽時間:112年9月24日(星期日)上午8時至12時。
八.比賽地點:國立宜蘭高級中學 (260宜蘭縣宜蘭市復興路三段8號)。
九.活動對象: 宜蘭縣各公私立國小中、高年級、國中、高中(職)學生。
十.比賽組別:
(一) 散文組:高中組、國中組、國小高年級組(三組)。
(二) 新詩組:高中組、國中組(二組)。
十一.比賽方式:採取現場寫作方式進行,須以中文撰寫,惟專有名詞或試題有特殊要求者不在此限,務必使用黑色或藍色原子筆、鋼筆書寫,
時 間 |
流 程 |
備 註 |
07:00~08:00 |
預備時間 |
試場準備 |
08:00~08:20 |
考生報到、體溫量測 |
高中散文組 國中散文組 |
08:20~08:30 |
考場規則宣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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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10:00 |
比賽(1.5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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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0:30 |
試場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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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0:50 |
考生報到、體溫量測 |
高中新詩組 國中新詩組 國小高年級散文組 |
10:50~11:00 |
考場規則宣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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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12:00 |
比賽(1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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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13:00 |
場地復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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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獎 勵:散文類分高中、國中及國小高年級三組;新詩類分高中及國中兩組,總計兩類別共五組,每組名次分為優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及佳作獎各1名,每組共4名,總計20名,入選則視狀況而定。
獎項 組別 |
優等獎 |
二等獎 |
三等獎 |
佳作獎 |
入選 |
高中(職)組散文 |
2,000 |
1,500 |
1,000 |
800 |
獎狀 |
國中組散文 |
2,000 |
1,500 |
1,000 |
800 |
獎狀 |
國小高年級組散文 |
1,500 |
1,000 |
800 |
500 |
獎狀 |
高中(職)組新詩 |
1,500 |
1,000 |
800 |
500 |
獎狀 |
國中組新詩 |
1,500 |
1,000 |
800 |
500 |
獎狀 |
總 合 計 |
22,000元 |
十三.參加辦法:
(二) 相關辦法及報名表電子檔,歡迎至救國團宜蘭縣團委會網站下載專區下載
(下載網址: http://ilntc.cyc.org.tw/download)
(三) 國中及高中(職)之散文組與新詩組可擇一參加或兩組皆報名參加,請於報名表上「參加組別」欄位勾選。
(四) 報名表收件方式及地點:
(1)紙本報名:報名表填妥後請印出紙本,於平日上班時間(08:30~17:30)送或傳真(03-9324909)至救國團宜蘭縣團委會服務台收(宜蘭市民權新路102號)。
(2)傳真報名:報名表填妥後請印出紙本,傳真(03-9324909)至救國團宜蘭縣團委會,傳真完成後亦請致電確認,相關報名資料是否齊全與收到。
(3)電子郵件:報名表請用電子檔格式填妥,寄至電子郵件信箱:s210510@cyc.tw 曾貴麟先生收,(郵件標題請註明 「單位/學校/個人 報名112年宜蘭縣作文比賽 高中(職)/國中/國小高年級散文/新詩組」),寄送完成後亦請來致電承辦人,確認相關報名資料是否齊全與收到。
(3)承 辦 人:活動組 曾貴麟先生 電子郵件:s210510@cyc.tw
電話:03-9353411轉分機23 傳真電話:03-9324909
十四. 參加要項:
(一) 本活動分別取優勝數名,暫訂假中興文創園區辦理頒獎,頒發獎金(或等值禮券)及獎狀以資鼓勵。
(二) 報名時,務必填寫就讀姓名、學校年級、出生年月日、地址、聯絡電話。
(三) 所有參賽者作品不論入選與否概不退件。
(四) 得獎作品著作權歸主辦單位保有與運用,主辦單位不需因此支付任何費用,得獎作品刊登於活動官網,並擇優刊登於「蘭陽青年」期刊或「藝文蘭陽」臉書網站。
(五) 得獎作品如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者,主辦單位除得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金及獎狀外,損害第三人權利者,由作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涉。若因參賽者言行或其作品致主辦單位名譽受損,主辦單位得以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 本活動報名者之個人資料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規定辦理,所蒐集的個人資料僅限於本作文比賽行政流程等相關作業使用,除非經當事人同意,不會將個人資料作他使用。
(七) 參賽者視為認同本徵文辦法,報名時已詳讀所有規定。
十五.經費來源: 由宜蘭縣政府補助,不足處由主辦單位籌措支應之。
十六.附則: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適時修訂補充後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