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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宜蘭縣高國中小學生作文比賽「文字新星系」

113年宜蘭縣高國中小學生作文比賽 實施辦法

一.主題:「文字新星系」

二.目的:

(一) 為增進青年學子對作文之興趣,以及培養閱讀之習慣與態度,提高文藝氣息,舉辦宜蘭縣高國中小學生作文比賽,提升青年學子對寫作之能力。

(二) 藉此加強學生之語文教育,深耕在地文化素養,蘊育人才培養,激發學生語文潛力,營造書香氣息。

(三) 113年以「文字新星系」為主題,鼓勵學生努力逐夢,表達青春學子的新觀點,保持學習向上的毅力,積極參與社會服務工作,藉由實際行動,表達對社會關懷、關心,書寫出理想與願景,共同塑造一個清新、乾淨、自然之祥和社會。

三.指導單位:宜蘭縣政府、救國團總團部

四.主辦單位:救國團宜蘭縣團務指導委員會

五.承辦單位:蘭陽青年雜誌社

六.協辦單位:宜蘭縣議員黃琤婷服務處、宜蘭縣議員林錫明服務處、宜蘭縣各高中職國中小學校

七.評審方式:

(一) 聘請國內專家學者及國文教師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之。

(二) 作品如均未達水準,得由決選評審委員決定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三) 主辦單位得依實際收件情形調整評選作業方式。

(四) 作品不符本比賽規格、參賽者身分不符規定、偽造資格證明、字跡(體)潦草或模糊、辨識困難者及各項報名資料不齊者,作品將不予評審。

(五) 得獎名單113年10月11日(星期五)前於宜蘭縣救國團官網公告揭曉之,時間及地點另行公告。

八.比賽時間:113年9月29日(星期日)上午8時至12時。

九.比賽地點:宜蘭縣私立慧燈中學 (宜蘭縣員山鄉協進路88號)。

十.活動對象: 宜蘭縣各公私立國小中、高年級、國中、高中(職)學生。

十一.比賽組別:

(一)  散文組:高中組、國中組、國小高年級組(三組)。

(二)  新詩組:高中組、國中組(二組)。

十二.比賽方式:採取現場寫作方式進行,須以中文撰寫,惟專有名詞或試題有特殊要求者不在此限,務必使用黑色或藍色原子筆、鋼筆書寫。

 

時      間

流      程

備      註

07:00~08:00

預備時間

試場準備

08:00~08:20

考生報到

高中散文組

國中散文組

08:20~08:30

考場規則宣讀

08:30~10:00

比賽(1.5小時)

10:00~10:30

試場整理

 

10:30~10:50

考生報到

高中新詩組

國中新詩組

國小高年級散文組

10:50~11:00

考場規則宣讀

11:00~12:00

比賽(1小時)

12:00~13:00

場地復原

 

 

十三.獎    勵:散文類分高中、國中及國小高年級三組;新詩類分高中及國中兩組,總計兩類別共五組,每組名次分為優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及佳作獎各1名,每組共4名,總計20名,入選則視狀況而定。

 

              獎項

   組別

優等獎

二等獎

三等獎

佳作獎

入選

高中(職)組散文

2,000

1,500

1,000

800

獎狀

國中組散文

2,000

1,500

1,000

800

獎狀

國小高年級組散文

1,500

1,000

800

500

獎狀

高中(職)組新詩

1,500

1,000

800

500

獎狀

國中組新詩

1,500

1,000

800

500

獎狀

總 合 計

22,000

 

十四.參加辦法:

  1. 報名日期:自即起至9月18日(星期三)止。

(二) 相關辦法及報名表電子檔,歡迎至救國團宜蘭縣團委會網站下載專區下載

     (下載網址: http://ilntc.cyc.org.tw/download)

(三) 國中及高中(職)之散文組與新詩組可擇一參加或兩組皆報名參加,請於報名表上「參加組別」欄位勾選。

(四) 報名表收件方式及地點:

(1)紙本報名:報名表填妥後請印出紙本,於平日上班時間(08:30~17:30)送或傳真(03-9324909)至救國團宜蘭縣團委會服務台收(宜蘭市民權新路102號)。

(2)傳真報名:報名表填妥後請印出紙本,傳真(03-9324909)至救國團宜蘭縣團委會,傳真完成後亦請致電確認,相關報名資料是否齊全與收到。

(3)電子郵件:報名表請用電子檔格式填妥,寄至電子郵件信箱:s210510@cyc.tw 曾貴麟先生收,(郵件標題請註明 單位/學校/個人 報名113年宜蘭縣作文比賽 高中(職)/國中/國小高年級散文/新詩組」),寄送完成後亦請來致電承辦人,確認相關報名資料是否齊全與收到。

(3)承 辦 人:活動組 曾貴麟先生         電子郵件:s210510@cyc.tw

             電話:03-9353411轉分機23     傳真電話:03-9324909

十五. 參加要項:

(一) 本活動分別取優勝數名,頒發獎金(或等值禮券)及獎狀以資鼓勵,頒獎典禮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二) 報名時,務必填寫就讀姓名、學校年級、出生年月日、地址、聯絡電話。

(三) 所有參賽者作品不論入選與否概不退件。

(四) 得獎作品著作權歸主辦單位保有與運用,主辦單位不需因此支付任何費用,得獎作品刊登於活動官網,並擇優刊登於「藝文蘭陽」臉書網站。

(五) 得獎作品如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者,主辦單位除得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金及獎狀外,損害第三人權利者,由作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涉。若因參賽者言行或其作品致主辦單位名譽受損,主辦單位得以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 本活動報名者之個人資料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規定辦理,所蒐集的個人資料僅限於本作文比賽行政流程等相關作業使用,除非經當事人同意,不會將個人資料作他使用。

(七) 參賽者視為認同本徵文辦法,報名時已詳讀所有規定。

十六.經費來源: 由宜蘭縣政府補助,不足處由主辦單位籌措支應之。

十七.附則: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適時修訂補充後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