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 旨:慶祝宜蘭縣114年青年節,辦理社會優秀青年遴選及表揚
活動,藉資表揚其優良德行及傑出事蹟,以為社會大眾學習
楷模,鼓勵青年奮發向上,報效國家。
二、指導單位:宜蘭縣政府
宜蘭縣議會
救國團總團部
三、主辦單位:救國團宜蘭縣團務指導委員會
宜蘭縣青年節籌備委員會
四、遴選方式:由救國團宜蘭縣團委會發函各機關、社團推薦社會優秀
青年候選人,並請適當人士3至5人負責評選事宜。
五、遴選條件:遴選條件:所評選之社會優秀青年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年齡在18歲以上,45歲以下之非在學青年(出生日期在民國
69年元 月1日以後,民國95年12月31日以前)。
(二)品德才能足為青年楷模。
(三)有具體優良事蹟。
六、表揚方式:
(一)宜蘭縣除就當選之社會優秀青年推薦乙名(推薦表如附件代
表接受全國表揚外,其餘當選者將在宜蘭縣三月份青年節慶祝
活動中隆重表揚(表揚時間及地點於活動前二週另行通知各
當選者,請當選者務必出席接受公開表揚)。
(二)、曾接受該項表揚者,請勿再重複推薦。
七、評選表格文件:
(一)、請參與評選者提供以下資料
1.推薦表之具體優良事蹟欄,請簡介優良德行、傑出成就之
奮鬥經過及對社會國家之貢獻(120-150字),以供評選委
員審查。
2.自傳1篇(A4、16號字、橫式打字,1,200字為限)。
3.大頭照1張,請黏貼於推薦表上及生活照(請儘量提供與
得獎優良事蹟相關之照片)2張之電子檔以供表揚活動簡
介使用.
4.相關具體佐證資料(請送影本資料以便留存備查,如需正本
查證,請配合提供,提送之佐證資料如屬正本,請於表揚
過後二周內前來本會取回,逾期不負保管責任)。
(二)、推薦表請於114年02月20日前(四)寄(送)至救國團宜蘭
縣團委會 服務組彙辦。地址:260宜蘭市民權新路102號
下載網址:http://ilntc.cyc.org.tw/charity
八、預期效益:
(一) 讓青年認識「青年節」由來,體認黃花崗義士碧血黃花的精神,啟迪青年新時代的使命與任務,激發青年積極向上精神、增進對社會與國家的認同感及歸屬感。
(二) 參加活動人數預計約350人。
九、經費來源:請指導單位補助,不足部份由主辦單位負責籌措支應之。
十、附則:本實施辧法若如有未盡事宜,得適時補充修正之。
114年宜蘭縣社會優秀青年表揚實施辦法.doc
114年宜蘭縣社會優秀青年表揚實施辦法.pdf